最后一次直到现在,我一直在考虑相互兼容的公司和租户。这一次,它是一种思考竞争公司和竞争租户的方式。

竞争对手的存在通常会对贵公司的销售产生负面影响。然而,人们对竞争范围有不同的思考方式并不少见。

一些人认为竞争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独立商店和客户可能会或可能不会选择作为替代品的商店。我认为在竞争关系不明确的行业和业务类别中,这种观点会增加。反之,在竞争关系明确的行业和业务类别中,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狭隘地考虑竞争的范围,例如仅在同一类别中的直接竞争对手。考虑到这一点,有必要粗略地决定在贵公司的竞争中包含多少。

此外,假设竞争对手的存在通常会对您自己商店的销售产生负面影响是否正确?这儿存在一个问题。

如果附近没有同行业的商店就绝对安全吗?

在这种情况下,它可能是一个对行业完全没有需求的领域。一家经营自助洗衣店的公司的经理说:“在没有自助洗衣店的地区,没有使用自助洗衣店的习俗,所以即使开自助洗衣店,销售也会很困难。”我听说过。

为了增加需求本身,在某种程度上,似乎有必要认为“共存”而不是竞争的公司也是必要的。

以我自己的经验,我已经证实,在大闹市区的一家咖啡连锁店的案例中,节假日繁忙时段的销售额与周边公司门店和竞争对手门店的数量呈正相关。换言之,在广域市区,附近有竞争店铺时,节假日繁忙时间的销售额有增加的趋势。

综上所述,有必要考虑到竞争影响的方式会根据市场规模、星期几和一天中的时间而变化。

至此,我们已经谈到了竞争的“数量”方面,即竞争店铺的数量。

但是您还应该考虑竞争的“质量”方面。这是因为即使附近有竞品店铺,对自己店铺的销量也可能影响不大。那会是什么?

延续明天的博客在。